事實是殘酷的
今日無端端同Shaini姐講起佢上星期去retreat既一個討論活動,討論內容係關於人生係命定丫,定係我地其實有選擇。Shaini姐話「選擇組」既其中一個論據係,假如我地真係冇選擇而係命定既話,我地同植物有咩分別?
呢個係一個有效既論據嘛?假如我而家審理一個謀殺case,疑兇將被害人殺死,將其內臟掏出,疑兇將內臟生食,兼且將被害人既屍體隨意玩弄,我作為辯護律師,我話:假如疑兇真係做左以上既事既話,佢就同禽獸冇乜分別,試問人又點會係禽獸架丫?所以疑兇根本冇做過以上既事!你聽完呢個例子,會唔會覺得係將事實扭曲?
一個事實唔會因為佢既nature或者佢既引申而改變,事實就係事實,好似頭先咁,假如控方係有人證物證指模DNA證人兇器......,咁樣就係有力既證據。同樣道理,談論人生是否命定呢個屬於事實判斷既討論,係應該以另一D事實黎確立。我認為比較好既例子係檢驗下算命、星座、掌相等既可靠性黎做判斷。題外話:我係聽過一D由朋友畀既例子,都係指向人係有所謂命運(當然,我知道咩為之一個好既預言),不過關於人係人生入面有冇任何或多或少既選擇權,我冇意見。(即係我鍾意黑色係唔係命定?我唔肯定)
好多時我地都會墮入以上既謬誤,就係因為事件引申既後果嚴重,所以就逃避現實,以上就係人唔肯面對「我地無選擇」呢個問題而引致既謬誤。一個思路清晰既人,係唔應該因為事件既嚴重性黎影響判斷,真就係真,假就係假,唔知就係唔知,總唔會因為一D我地唔願見到既情形而顛倒黑白是非,呢D係逃避現實既表現。
呢個係一個有效既論據嘛?假如我而家審理一個謀殺case,疑兇將被害人殺死,將其內臟掏出,疑兇將內臟生食,兼且將被害人既屍體隨意玩弄,我作為辯護律師,我話:假如疑兇真係做左以上既事既話,佢就同禽獸冇乜分別,試問人又點會係禽獸架丫?所以疑兇根本冇做過以上既事!你聽完呢個例子,會唔會覺得係將事實扭曲?
一個事實唔會因為佢既nature或者佢既引申而改變,事實就係事實,好似頭先咁,假如控方係有人證物證指模DNA證人兇器......,咁樣就係有力既證據。同樣道理,談論人生是否命定呢個屬於事實判斷既討論,係應該以另一D事實黎確立。我認為比較好既例子係檢驗下算命、星座、掌相等既可靠性黎做判斷。題外話:我係聽過一D由朋友畀既例子,都係指向人係有所謂命運(當然,我知道咩為之一個好既預言),不過關於人係人生入面有冇任何或多或少既選擇權,我冇意見。(即係我鍾意黑色係唔係命定?我唔肯定)
好多時我地都會墮入以上既謬誤,就係因為事件引申既後果嚴重,所以就逃避現實,以上就係人唔肯面對「我地無選擇」呢個問題而引致既謬誤。一個思路清晰既人,係唔應該因為事件既嚴重性黎影響判斷,真就係真,假就係假,唔知就係唔知,總唔會因為一D我地唔願見到既情形而顛倒黑白是非,呢D係逃避現實既表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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